Wednesday, December 09, 2009

插圖記

點解要咁?!係咪當一個人變成係客戶(其實今次都只算係合作)就會變得唔駛對自己講過嘅嘢負責、唔須要理人感受同專重人?可悲嘅係呢一種對人嘅唔專重,响我哋個社會已經變成一種何等普遍嘅事情!本來,對自己所做嘅決定負責係多麼的天公地義呀!幾時開始,遇到一個咁樣嘅人已經變成一種幸運?對客戶嘅呢種不負責任,大概大家都已經感到盲目,但係就連一啲自己做創作嘅人都唔例外,我真係有啲唔舒服。係咪因為呢啲事過於普遍?角色一換,大家都忘記晒責任同要專重創作者。其實响呢度已經不只一次遇到呢啲事情,一句商業決定/考慮,就可以將之前嘅所謂「決定」、甚至係協議都推倒~ 就可以置別人努力嘅成果於不顧。(我想話,我啲客都唔會咁架!我真係要對佢哋好啲!)我哋呢個地方所謂做創作嘅人真係值得其他人專重咩?可能我重係太偏執,面對呢啲事情,我都真係會訓唔着。唸清楚啲,真係無問題?真係真係無問題?希望我自己以此為鑑、時刻警惕,唔會俾你哋同化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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